甄選對象:設籍台灣具備學士學位計畫赴日升大學院者
報名日期:2006年6月18日~7月3日
預定名額:75名左右
獎助期間:2007年4月起,(原則上為期2年)
■相關說明
成為「國費外國人留學生」的首要條件為必須是來自日本邦交國的留學生,可以在母國的日本大使館申請,或在日本入學後透過學校申請。台灣和日本之間雖然沒有正式邦交,但可透過「交流協會」提供的獎學金給想要去日本的台灣學生,待遇方面比照「國費獎學金」,只是名義上仍是「民間團體」獎學金。
「交流協會獎學金」的主要對象為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,欲附日本大學院攻讀碩博士學位者。
■支付期間:2007年4月起,(原則上為期2年)
■支付待遇:
(1)每月提供大約日幣172,000元的生活費;(2)台北←→東京之來回經濟艙機票一張(限定出發與回程時期);(3)赴日後,先提供約日幣25,000元的零用金;(4)學費補助,並補助一次入學金和檢定料。a.學費:一年日幣535,800日圓之內(預定)/b.入學金:日幣282,000日圓之內/c.入學檢定料:日幣30,000元之內。
■報考資格:
(1)具台灣籍且長住台灣者(具外國國籍者不得報考);(2)國內外綜合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後,希望進入日本各國、公、私立大學研究所正規碩士或博士課程者;(3)於2007年4月1日止未滿35歲者(1972年4月2日以後出生者);(4)男生須具備後備軍人資格或無兵役義務,或是正在服役可於2006年12月底以前退伍並持有證明者;(5)曾領取本項留學獎學金者,須於前次獎學金支領期限終了後,歸國滿三年以上方可報考。
■報名方式:
(1)初試部分必須參加6月18日台灣舉行的「平成18年度日本留學試驗」第1回的考試;(2)於6月18日~7月3日內將「2007年度(財)交流協會獎學金留學生考試申請書」掛號郵寄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報名;(3)依初試成績擇優入選複試;(4)通過複試者須自行向日本各大學研究所提出入學申請,且最遲於2007年1月底前取得入學許可書並繳交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,才能成為本獎學金正式錄取者。
■注意事項:
以上內容節錄自交流協會之「2007年度(財)交流協會獎學金留學生考試簡章」,詳情請逕行參照。
■相關洽詢:
交流協會臺北事務所文化室
TEL:(02)2713-8000
E-mail:info@mail.japan-taipei.org.tw
網址:http://www.koryu.or.jp/